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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签证

从配偶签证转为永久居民签证时需要收入吗?

2025.03.11

如果已经和日本人或永住者结婚数年,很多人可能会想“我也想在日本取得永住权”。取得永住权后,就无需隔几年更新一次签证,万一有离婚或死别的情况下,也可以避免签证到期而面临不得不回国等风险。而且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等,有助于您在日本建立更稳定的生活。但是,您可能会想到“我没有工作,丈夫(或妻子)有收入就可以吗?”或“我只是打工,可不可以申请?”等等问题感到不安。因此,这次我们将关注以下俩个方面为例进行详细解释。 ①“从“日本人配偶等”或“永住者配偶等”签证转换为永住签证是否有收入要求?”和 ②“如果要,是否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收入或者还要考虑申请人配偶的收入?”

从配偶签证转换为永久居民签证是否需要收入?

首先,获得永久居留签证的条件是《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法”)第22条第2款所规定。

永久居留权的法定要求总结如下:

(1)该外国人行为良好【良好行为要求】

(2)该外国人拥有足够的资产或技能,可以独立生活【生计要求】

(3)该外国人的永住资格符合日本的利益【适合国家利益要求】

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这些表述相当抽象,仅通过看文字你是无法判断其含义。因此,政府对如何具体判断这些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指导方针。

该指导方针规定,对于日本国民和永久居民的配偶,只要婚姻生活实质上持续3年以上,并且在日本连续居住1年以上,即可免除(1)良好行为要求和(2)生计要求。

(参考:“永久居留许可指南(2024年11月18日修订)”)

那么,您可能会想,“根据指南,日本国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不需要满足生计要求,因此转换永久居民签证时不需要收入了!”

但是,实际上,收入是依据(3)该外国人的永住资格符合日本的利益【适合国家利益要件】来进行审查的。但这比通常的生计要求要宽松。

(此外,适合国家利益要求也会确认过去的犯罪记录等,因此,实际意义上良好行为要求也被审查。)

(参考:“永久居留许可指南(2024年11月18日修订)“)

对于申请人本人是否有收入要求,或有家庭收入就足够?

由于指南对从配偶签证转换为永久居民签证时的生计没有要求,那么除了考虑申请人的收入外,申请人配偶的收入是否会被考虑在内?

结论是,申请人配偶的收入会被考虑在内的。

一般来说,外国人从普通工作签证转换为永久居住签证时,只需要审查申请人本人的收入,因此有很大的差别。

说到底,审查收入主要是看:

 - 取得永住者资格后,确实能够长期稳定地居住在日本;

 - 申请人是否能够不依赖福利等生活;

 - 申请人是否定期缴纳税款、养老金等;

也就是说,永住签证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无期限地长期居住在日本的签证,所以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收入,可以稳定地居住在日本,同时缴纳税金、养老金等,不依赖福利而能独立的生活。

在这方面,日本国民和永久居民通常在日本有生活基地,以假设他们会在日本拥有持续稳定的收入。

而且,根据日本民法,夫妻负有“共同生活”义务、“抚养义务”,而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被认为“共同财产”。

对于本专栏的主题“永住者或日本人的外国人配偶”等国际婚姻及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之间的婚姻,是否能够适用日本民法,取决于各国的法律而论(参照“法律适用一般规则法”及“抚养义务法律法”)。

但是入国管理局在居留资格的审查中,重点关注夫妻双方是否有“同居”和“抚养”的关系。

以夫妻间“抚养”关系的性质来看,如果日本国民或永住者拥有稳定且足够的收入或一定数额的资产,即使申请人没有收入,申请人也将无需获得福利救助等公共救助。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有足够的收入或资产,申请人就不能领取福利金。)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外国人(从就职签证转换为永住签证的情况),则该配偶或因回国或在海外就职,而导致工作或收入发生波动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因此,在判断申请人能否在日本稳定生活时,不能考虑外籍配偶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需要申请人自己的收入来满足生计要求。(请注意也有例外。)

收入基准

您可能会想,“因为我是从配偶签证转换为永久居留权,所以收入是否可以少于其他申请永久居留者?”

然而,该基准与其他情况并无特别的区别。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参考基准,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数字。)

如上所述,对于一般的永久居民申请,需要满足生计要求,根据指南的解释为,

“在日常生活中不会成为公共社会的负担,而且从所拥有的资产或技能来预计将来的生活是稳定的。”

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或指导方针规定“稳定的生活”需要多少收入,但从过去的审查结果来看,大致上“年收入约300万日元”。

(该金额可能根据申请人个人情况、居住地区等而有所不同,因此仅供参考。)

此外,如果有其他家族成员,在上述300万日元的基础上,还需增加每个扶养家庭成员每年约80万日元的收入。

从配偶签证转换为永住签证时,家庭收入需达到“年收入约300万日元+抚养家属每人年收入约80万日元”以上。

而且收入必须稳定,所以近年来很多入国管理局原则上都要求必须维持3年以上同样的收入。

申请人有海外收入的情况请参见此栏

概括

相较于其他签证,永久居民签证是一种特殊签证,无期限、无工作时间限制等,因此永久居民申请的审核更为严格,很多人可能觉得难度太大。

对此,在从配偶签证转换为永久居住签证的情况下,居住年限和收入的要求比较宽松等有各种优点。

如果您打算继续住在日本,也许值得去申请。

这种情况下会考虑家庭收入,所以即使申请人是家庭主妇・夫、短期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等,或者休假而没有收入,如果有足够的家庭收入,也有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可能性。

不过,虽然收入有基准,但根据每个申请人的情况,判断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金额低于基准,则必须有说服​​力地解释申请人的情况。因此,如果您正在考虑申请永久居留权,并且担心自己的收入,我们建议您咨询这方面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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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本良太
柳本良太
行政书士/司法书士
行政士柳集团的代表合伙人。
24 岁时,他同时通过了国家司法代书人、行政代书人和贷款业务主管考试。
在一家大型资格预科学校担任专职讲师期间,他创办了自己的法律事务所,担任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目前已有超过 15 年的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的经验。
他曾在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护理机构和专业协会举办研讨会、讲座和演讲,目前有 60 多场讲座。
他还活跃在与外国人有关的行业的许多其他领域,如担任法务省认定的日语学校的董事长,以及房地产公司(可处理外国人事务)的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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