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
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婚姻
- 2024.09.04
近年來,隨著國際化的發展,日本人與外國人的國際婚姻越來越多。 在國際婚姻中,尊重雙方的法律、習俗和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為了取得中長期簽證並在日本共同生活,夫妻雙方必須先辦理適當的結婚手續。 辦理結婚手續和取得簽證所需的具體文件和手續取決於結婚雙方的國籍。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概述日本配偶簽證的要求以及申請簽證、國際婚姻的先決條件、 特別是台灣人與日本人之間的國際婚姻。
外國人與日本人結婚的共同手續 (所有國籍通用)
外國人與日本人之間的婚姻若要被承認為配偶簽證申請,必須符合以下三點:
1) 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要求。
2) 必須已在日本和外國人的母國完成結婚手續
3) 根據日本社會慣例,雙方必須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以下將逐點說明。
1) 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要求。
除了雙方都必須年滿 18 歲之外,外國人也必須超過其本國的適婚年齡。
另外請注意,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一個國家的最低結婚年齡高於另一個國家,則雙方的最低結婚年齡必須高於較高國家的最低結婚年齡,因為該婚姻在兩個國家都不得成為婚姻障礙(即根據母國法律,該婚姻也必須是合法的)。 在這些情況下,雙方的最低結婚年齡必須高於較高國家的最低結婚年齡。
婚前也必須是單身。
如果一方或雙方過去曾離婚或喪偶,可能需要提供有關此情況的額外證明文件。
2) 結婚手續必須已在日本和外國人的本國完成。
在日本的市町村役所(區役所、市役所或町役場)辦理結婚手續和在簽證申請人原籍國辦理結婚手續都必須完成。
有兩種方法
◆ 日本方法
在日本國內辦理結婚和登記手續,之後將結婚登記提交給外國駐日大使館的方法。 在某些情況下,不需要登記。
所需文件
- 結婚證書(需兩名見證人)
- 日本戶籍謄本(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通知的情況下)
- 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書(獨身證明書)
- 外國人的其他文件、護照等 *1
* 外語文件需要日語翻譯。
*1 需要確認父母雙方姓名和出生日期的出生證明、確認國籍的國籍證明書(或護照),如果申請人已離婚,則需要離婚證明。
◆外國方法
您可以前往日本大使館,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然後返回日本,在區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的手續因國家而異,將在下一節詳細說明。
(3) 在日本以社會認同的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根據日本的社會慣例,這對夫婦必須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 在日本配偶簽證的審查中,判斷夫婦是否為已婚夫婦,並非僅以紙上婚姻為依據,還必須考慮他們實際上是否以已婚夫婦的身份在日本共同生活。
主要考量點為「是否同居」、「是否以夫婦身分同居 以及「他們在經濟上是否有責任(支持)」。
有關申請日本配偶簽證的詳細程式及所需文件,請參閱 本文。
台灣人與日本人結婚時的注意事項
申請資格
由於台灣與日本的適婚年齡皆為 18 歲,因此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國際婚姻在這點上不會成為問題。
手續及所需文件 日本方法 (先在日本辦理結婚手續的方法)
① 領取台灣人的「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書」(單身證明書)。
此文件可從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取得。
如需詳細資訊,請造訪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網站。
【所需文件】
- 台灣戶籍謄本 (正本及影本一份 (最近三個月內發行),不得有遺漏)。
- 台灣護照 (正本及影本一份)
- 申請費用
建議打算先在日本結婚的台灣人也先取得的初步的文件。
*但是,依據下一程式②中出現的日本市町村政府,有可以用能夠證明婚姻狀況的台灣戶籍謄本代替「結婚資格證明書」(單身證明書)的情況。
因此,請與您計劃結婚的市、區、鎮或村的市政單位聯絡,以確認詳細要求。
② 在日本的市町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
【所需文件】
- 在上述 1) 中取得的台灣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書(單身證書)。
*在某些市町村,可以台灣戶籍謄本代替。
- 台灣護照
- 日本國民的戶籍謄本(只有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提交文件時才需要)
- 身份證明文件(例如駕照)
- 印章
③ 向台灣申報結婚
在日本結婚後 30 天內,必須到台灣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或臺北駐日經濟文化 代表處辦理結婚報到手續。
夫婦雙方必須一同登記結婚。
【所需文件】
- 護照及三份影本
- 日本人的戶籍謄本 (含最新婚姻狀況) – 中文譯本
- 台灣人的台灣戶籍謄本 (簽發後三個月內,且無遺漏)
- 印章
- (日方) 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2
*1 如果是由報名結婚的代表處轄區以外的市政單位所簽發,請事先由主管的辦事處認證。
*2 根據台灣的「姓名條例」,台灣人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結婚時,其配偶及所生子女的中文姓名必須符合台灣習俗。 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roc-taiwan.org) 可向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索取。 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是日本人在台灣戶籍登記時使用的。
基本上,您可以使用您在日本使用的姓名或與您的日本姓名完全不同的姓名,但必須注意的是,中文字必須是《康熙字典》中所列的字。
另一個選擇是由代理人(需要授權書)在台灣原居地的市政單位提交結婚報告文件。 有關所需文件和手續,請向您台灣原居地的辦事處查詢。 但委託書必須在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領事官員面前簽署,因此必須事先預約。
手續及所需文件 台灣方式(先在台灣辦理結婚手續時)
若您希望先在台灣辦理結婚手續,可透過在台灣的日台交流協會提交在日本的結婚登記。
為了在台灣辦理結婚手續,有些文件需要事先在日本取得。
①在日本取得必要的文件
具體而言,請取得「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或由「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認證您的戶籍。
- 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發行)及中文譯本
- 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
- 請至日本台灣關係協會臺北辦事處或高雄辦事處申請。 該申請所需的文件為上述的戶籍謄本和護照。
- 之後,請將「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交由外交部駐台領事館認證。
② 到台灣市政單位(戶政管理處)登記結婚。
雙方必須一同前往台灣的市政單位。
【所需文件】 (日本)
- 護照
- 按照①認證的戶籍謄本(中文譯本)或認證了的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
- 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 印章
【所需文件】 (台灣)
- 身份證
- 印章
- 證件照片
③向日本市町村政府報告結婚事宜
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後,也必須在三個月內向日本的市町村政府申報。
您可以親自到市町村役所或以郵寄方式申請。 如果您想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先向日本的市町村役所確認。
【向日本申報所需的文件】
- 由台灣市政府簽發的結婚證書及日文譯本
- 台灣戶籍謄本(有記載配偶的)及日文譯本
- (台灣) 護照
- (日本) 身份證明文件
- 日本戶籍謄本 (僅在居住地以外提交時需要)。
總結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簡要說明瞭台灣人與日本人結婚的手續以及所需的文件。
當這個手續完成且符合各種簽證要件後,您就可以為您們兩人之間的外籍人士申請「日本人的配偶等」簽證,讓您們可以在日本共同生活。
如果您在申請配偶簽證或有任何關於國際婚姻的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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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编辑
- 柳本良太
- 行政书士/司法书士
24 岁时,他同时通过了国家司法代书人、行政代书人和贷款业务主管考试。
在一家大型资格预科学校担任专职讲师期间,他创办了自己的法律事务所,担任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目前已有超过 15 年的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的经验。
他曾在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护理机构和专业协会举办研讨会、讲座和演讲,目前有 60 多场讲座。
他还活跃在与外国人有关的行业的许多其他领域,如担任法务省认定的日语学校的董事长,以及房地产公司(可处理外国人事务)的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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