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
台灣人在日本結婚
- 2024.09.06
隨著來日外國人的增加,越來越多的人在日本生活,並希望與其他外國人辦理結婚手續。 所需的具體文件和手續取決於結婚雙方的國籍。 此外,如果在日本結婚的兩名外國人希望申請簽證並在日本生活,所需的文件和簽證手續種類將取決於配偶的簽證種類和狀態。 本文將說明台灣人在日本結婚的手續。
外國人結婚的一般流程
以兩名外國人結婚為由申請簽證時,無論是哪一種簽證,原則上都必須符合以下三點:
1) 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條件。
2) 已在日本及原居地辦妥結婚手續。
3) 夫婦雙方必須以日本社會認可的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在這種情況下,簽證種類的區分如下
外國人結婚時配偶可取得的簽證範例
已獲得簽證的配偶方面 签证类型 |
即將申請簽證的配偶的簽證類型(如受扶養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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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住者 → |
永住者的配偶等 |
高度人才 → |
家族滯在 或 特定活動33號 (在職外國高技能人才的配偶) |
工作簽證 (技術/人文/國際業務) → |
家族滞在 |
特定技能1號 |
不允許配偶的簽證,如 “家族滯在”(與家庭成員一起入境) *應考慮其他工作簽證等 *如果您已經持有 “家族滯在”簽證,您可能被允許將您的在留資格變更為 “特定活動” |
特定技能2號 → |
家族滞在 |
留学 → |
家族滯在 但是,如果您就讀於日語學校或類似學校,則不允許這麼做 即使是大學生,由於沒有工作收入,也面臨著更大的困難 |
定住者 → |
定住者 |
以下將逐點說明。
雙方必須具備婚姻狀況
雙方必須年滿 18 歲,同時也必須年滿其原居地的適婚年齡。
他們在婚前也必須是單身。
如果其中一方或雙方過去曾離婚或喪偶,可能需要提供有關此情況的額外文件。
婚姻必須在日本和申請人本國完成
在日本市町村役所(區役所、市役所或市役場)的結婚手續和申請人原籍國的結婚手續都必須已完成。
結婚手續有兩種方法:
日本方式
日本方式,先在日本辦理儀式和結婚證書,再將結婚證書遞交給對方國家的大使館。 在某些情況下,不需要通知。
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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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護照等 *1 |
*1 外語文件必須翻譯成日語。
*1 需要確認父母姓名和出生日期的出生證明、確認國籍的國籍證明書(或護照),如果夫婦已離婚,則需要離婚證明,但所需文件因國家而略有不同,將在下一節中詳細說明。
外國方法
最簡單的方法是在您本國的大使館註冊結婚,然後將結婚證書提交給最近的役所。
另外,您也可以在本國辦理結婚登記,並在下次訪問日本時提交結婚證書。
婚姻登記的手續因國家而異,將在下一節詳細說明。
根據日本的社會慣例,以夫妻身份生活
這表示這對夫婦在日本過著正常的婚姻生活,並互相合作。 在審查日本配偶簽證的申請時,並非僅根據文件上的結婚手續來判斷夫妻是否有婚姻關係,還要根據「實際上在日本過著夫妻生活」來判斷。
關鍵在於夫妻是否「同居」。 以及「是否有經濟上的義務(撫養)」是很重要的。
是否要變更簽證以及變更到哪個簽證取決於兩位外籍人士目前的居留身份。
如果兩位外籍人士都是永住居民或持有相同類型的簽證,則無需更改。
如果其中一名外籍人士是永住者,另一名外籍人士可變更為永住者配偶簽證。
如果其中一名外籍人士是定住者,另一名外籍人士也可以變更為定住者。
如果其中一名外國人持有工作簽證,另一名外國人也可以變更為家族滯在簽證。
如需瞭解有關永住者配偶簽證的更多資訊,請點擊此處。
有關家族滯在簽證的詳細資訊,請點擊此處。
台灣公民結婚的注意事項
結婚資格
在台灣結婚的最低年齡為 18 歲。
雙方必須在此最低年齡以上。
其他要求包括非重婚及非血緣關係(如直系血親、直系姻親等)、
婚姻必須符合台灣法律的合法規定。
(2) 程序及所需文件 日本方法(先在日本辦理結婚手續)
① 取得台灣公民的合法結婚能力證明書(單身證明書)
此文件可從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取得。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處網站。
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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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打算先在日本結婚的台灣籍人士也先初步取得。
*但是,依據下一程序②中出現的日本市町村役所,可以用能夠證明婚姻狀況的台灣戶籍謄本來代替「結婚資格證明書」(單身證明書)。
因此,請與您計劃結婚的市町村役所(區役所、市役所或市役場)聯絡,以確認詳細要求。
② 在日本的市町村役所辦理結婚登記
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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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市町村而定,可以台灣戶籍簿副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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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到台灣申報結婚
在日本結婚後 30 天內,必須到台灣原居地的戶政事務所或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申報結婚。
夫婦雙方必須一同前往申報。
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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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由報到代表機構管轄範圍以外的市町村役所簽發,請事先向主管辦事處取得證明。
程序及所需文件 台灣方式(先在台灣完成結婚手續的方法)
結婚證書可在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提交,無需返回台灣。
如果您想在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提交結婚登記,請注意該辦公室的開放時間為 「週一至週四」,「週五 」則為線上預約。請在前往辦公室前閱讀: 請點選此處以瞭解參觀資訊及預約。
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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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得台灣結婚證書後,新人可到役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方便他們在日本的 滯留。
! | 同性婚姻在台灣被承認,但在日本不被承認。 同性伴侶可憑特別活動簽證例外地滯留日本,但無法在日本提交結婚證書。 |
總結
在這篇文章中,簡單說明了台灣人在日本結婚的流程及所需的文件。
依據各自的情況,結婚證書是在市町村役所或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提交。
此手續完成後,任何一方可依個人意願申請永住配偶簽證或家族滯留簽證等。
之前的結婚手續若有任何不足,可能會妨礙簽證的申請。
此外,根據已在日本取得簽證者的簽證種類和在留資格,向入國管理局提交的文件也有所不同。 您也應該確認必要的注意事項。 我們提供免費諮詢,如果您對這些婚姻簽證申請有任何疑問,請立即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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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编辑
- 柳本良太
- 行政书士/司法书士
24 岁时,他同时通过了国家司法代书人、行政代书人和贷款业务主管考试。
在一家大型资格预科学校担任专职讲师期间,他创办了自己的法律事务所,担任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目前已有超过 15 年的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的经验。
他曾在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护理机构和专业协会举办研讨会、讲座和演讲,目前有 60 多场讲座。
他还活跃在与外国人有关的行业的许多其他领域,如担任法务省认定的日语学校的董事长,以及房地产公司(可处理外国人事务)的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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