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结婚签证
通过国际结婚,与外国配偶一起在日本生活时,外国配偶需要取得签证。因结婚而取得的签证(在留资格)有几种类型。这些类型可以根据外国配偶是与日本人结婚或与永住者结婚,还是与持有工作签证者或定住者结婚来进行分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完成了国际结婚的手续,也不会自动获得在日本居留的签证。结婚签证的申请不同于在政府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等手续,还需要证明结婚的经过、婚姻的真实性,以及能够在日本生活的经济能力等。如果把申请想得过于简单,往往有可能被拒签。
日本人的配偶等
与日本人结婚的外国配偶可以取得“日本人配偶等”签证。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
与永住者结婚的外国配偶可以取得“永住者配偶等”签证。
家族滞在
与持有工作签证的人结婚的外国配偶可以取得“家族滞在”签证。
定住者
与定住者结婚的外国配偶也可以取得“定住者”签证。
结婚签证的申请手续
为了与外国配偶在日本共同生活,取得签证的流程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其中,国际结婚的手续部分原则上需要本人自行办理。
最后在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的签证签发手续,如果外国配偶已经以短期停留来日本,或者已持留学签证或工作签证在日本居住,并办理了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的情况下,则不需要进行该步骤。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未完成国际结婚手续的情况下(例如事实婚姻关系等),是无法申请配偶签证的。
国际结婚手续
在办理国际结婚手续时,首先需要确定是采用日本方式结婚,还是采用外国方式结婚。
日本方式
如果通过日本方式办理国际结婚,之后向外国配偶所属国家(或驻日大使馆)进行申报,通常可以在两国都成立婚姻关系。不过,也存在不需要向外国配偶本国申报,或根本无法申报的情况。即使如此,从法律上来说,婚姻在两国仍然是有效成立的。
虽然不同的市役所或区役所在具体要求上会略有差异,但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在提交结婚登记之前,请务必事先向办理窗口确认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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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申请书(需两名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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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的户籍证明(如在非本籍地办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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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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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护照等※1
※如为外文资料,需附上日文翻译件。
※1 可能需要提供可确认父母姓名及出生日期的出生证明、可确认国籍的国籍证明(或护照)、如有离婚经历则需提供离婚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因国家不同会有所差异,请向办理登记的相关部门确认。
外国方式
所谓外国方式办理国际结婚,是指日本人前往外国配偶的国家,在当地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婚礼。之后,仍需要在日本大使馆,或回到日本后向市区町村役所提交结婚登记。
由于外国方式的手续因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需要向各国负责婚姻登记的相关机构进行确认。
关于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携带能够证明日本人具备结婚条件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单身证明)”。此外,有时还会被要求提供户籍证明(如有离婚经历者需提供记载离婚事项的证明)、住民票等。具体所需材料应事先向办理婚姻手续的外国机关确认后再进行准备(日本语文件需要翻译成外语)。
另外,这些必要文件有时还需要经过日本外务省或驻日外国大使馆的海牙认证(Apostille)或公章确认、领事认证等手续。
结婚签证的要件
真实婚姻
在申请结婚签证时,要求该婚姻具有实质性,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法律形式上的结婚关系,或为了取得在日本居留资格而进行的结婚(虚假结婚),而是以在日本共同生活、作为夫妻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真实婚姻关系(但事实婚姻不被认可)。
因此,在申请结婚签证时,需要充分说明从相识到结婚的经过以及交往过程,并根据需要提交两人的合照、交往记录(如电话、邮件等)作为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仅仅证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并不一定能够获得批准。因此,也经常出现已经结婚,但签证申请不顺利,无法在日本共同生活的情况。
※另外,本公司也可能会进行独立调查与确认,如判断为虚假结婚的情况,将无法接受委托,敬请谅解。
生活能力
既然两人要在日本共同生活,就需要具备在日本维持基本生活的经济能力。不过,也可能存在从海外一起搬到日本,或处于失业状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存款等资金能力的证明,或依靠能够提供生活费支持的担保人等帮助。
所需材料
申请书
户籍证明
结婚证明
※如先在日本办理婚姻手续,可能因外国方面的制度原因无法取得结婚证明
住民票
说明交往及结婚经过的材料
记载亲属关系等的问卷(入管格式)
身元保证书(通常由日方配偶担任)
证明可在日本生活的在职证明
课税证明
纳税证明
此外,还需根据情况提交两人及亲属的合照等补充材料。
审查期间
结婚签证申请在入国管理局的审查时间一般以1个月至2个月左右为参考。
在日本与日本人或永住者结婚并变更为配偶签证的流程
STEP1 咨询
关于配偶签证申请的初次咨询是免费的。
可提供中文、英文咨询,如提前预约,也可在工作时间外或周末咨询。
请先通过电话或咨询表与我们联系。
STEP2 咨询与申请
在确认当前情况后,将为您说明配偶签证的申请方针。
关于费用支付时间及成功报酬,请与负责人协商。
在确认报价金额及服务内容后,再决定是否委托。
STEP3 材料制作
配偶签证申请所需材料由本公司负责收集与制作。
同时也提供中文、韩文、英文材料的翻译服务。
※另外,证明材料的取得费用(实费)及翻译费(每页1000日元)由申请人承担
STEP4 向入国管理局申请
由本公司的行政书士代替客户向入国管理局提交配偶签证申请。
客户无需亲自前往入国管理局即可完成申请。
STEP5 获批通知
如审查结果无问题,入国管理局将把用于办理新在留卡的通知发送至本公司。
如不幸被拒签,也可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协助再次申请。
STEP6 新在留卡的办理
我们会向委托人说明办理新在留卡所需的材料(如护照、在留卡、向入国管理局缴纳的手续费等)。
材料准备齐全后,由本公司的行政书士代为办理新在留卡的领取手续。
材料的交接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完成,无需亲自到访本公司。
在费用结算完成后,将护照及在留卡返还给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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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拥有经验丰富的行政书士以及能够处理外语事务的工作人员,为外国人提供最适合的方案,并提供各类在留资格(签证)的代办及陪同服务。希望在日本实现稳定生活的朋友,欢迎随时向本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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