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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级人才签证”转换所需材料

从“高级人才签证”转换所需材料

我们将指导您办理“高级人才签证”申请永住(永久在留)所需的基本文件。以下列出的所需文件是基本文件,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文件。

 

在许多情况下,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来收集适合申请人情况的必要文件。与其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并收到不想要的结果,不如咨询专家(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办公室)更安全。欢迎免费咨询 “)。

 

请注意,高级人才签证申请永住签证的这一例外情况并不局限于已经持有高级人才签证的人,因此,即使是其他不同的签证,只要满足永住的积分和其他要求,也有可能符合这一例外情况并获得永住。
简单地说,即使您目前没有持有高级专业人员签证,只要您在三年前和申请时的积分达到或超过 70 分,在一年前和申请时的积分达到或超过 80 分,就可以申请永住签证。

 

通常情况下,如果受抚养人成为 “永住者”,只要申请获得批准,且家庭成员共同满足 “永住者的配偶等 “的要求,则该家庭可以同时以 “被视为永住者 “的形式提出申请。 但是,在高级人才使用 80 分或以上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情况下,作为高级人才的申请人可在至少逗留一年后获得永久居留权,但其家庭成员如果与作为主申请人的 高级人才一样至少逗留一年,则不能同时获得永久居留权。 家庭成员不会同时获得永住许可,但需要在日本逗留数年。 这意味着在使用 80 分或以上高级人才积分申请永住时,家庭成员不能一起申请。

 

 

高级人才签证具有永住签证所没有的优惠待遇。在决定是否转永住时,我们建议您根据个人生活和情况,仔细考虑高级人才签证和永住签证的优缺点

  • 70分以上且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的人
 
① 永住申请表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② 照片(长4cm x 宽3cm)1页
③ 理由书(※1) 1份
④ 包括申请人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的在留卡(*2)复印件各一份
⑤ 证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抚养人职业的下列文件之一
 (1)如果您在公司等工作。
  在职证明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2)如果您是个体经营者等(*3)
  a.最终纳税申报表 1 份
  b.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如有)
 (3)其他情况(*4)
  职业相关手册(自由格式)和支持材料 视情况提供
⑥ 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属最近(过去3年)收入和纳税状况的文件
 (1)住民税缴纳状况证明材料
  A 住民税课税(或免税)证明书及最近3年的纳税证明书(记载当年收入总额及纳税情况)(*5)各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B 证明最近3年内按时缴纳了住民税的资料(存折复印件、收据等)(*6)
 (2)确认国家纳税状况的材料
  预扣所得税、重建特别所得税、自评所得税、重建特别所得税、消费税、地方消费税、继承税、赠与税的纳税证明(第3部分)(*7)
 (3)其他的
  以下收入证明之一(*8)
  a.储蓄存折副本 视情况提供
  b.与上述类似的内容 视情况提出
⑦ 申请人及其家属的公共养老金、公共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1)最近(过去2年)公共养老金保险费缴纳状况的证明材料(*9)
  A “年金普通邮件”(显示整个期间的养老金记录信息)(*10)
  B 年金网“每月养老金记录”的打印屏幕(*11)
  C 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复印件)(*12)
 (2)最近(过去2年)的公共健康保险费缴纳状况证明材料(*13)
  A 健康保险证(复印件)(*14)
  B 国民健康保险证(复印件)(*15)
  C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缴纳证明书(*16)
  D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收据(复印件)(*17)
 (3)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是社会保险适用企业的业主(*18)
  A 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复印件)(*19)
  B 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确认(申请)表(均用于证明/确认是否存在未缴纳情况)(*20)
⑧ 高级人才积分计算表等
 (1)在申请永住时根据高级人才人员1号A、高级人才人员1号B和高级人才人员1号C计算 1份
 (2)根据高级人才人员1号A、高级人才人员1号B和高级人才人员1号C计算,截至申请永久居留证前三年 (*21) 1份
⑨ 各积分计算项目的证明材料(*22)
⑩ 以下文件之一证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抚养人的资产
 (1)储蓄存折副本 视情况提出
 (2)不动产登记证(*23)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3)与上述 (1) 和 (2) 类似的项目 (*23) 视情况提出
⑪ 护照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出示)(*24)
⑫ 申请人的在留卡(出示)(*25)
⑬ 身份保证相关材料
 (1)个人担保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2)担保人相关材料如下:
  明确保证人身份的文件(驾驶执照副本等)
⑭ 与对日本的贡献相关的材料(如果有)
 (1)适当的表彰证书、感谢信、授予等的复印件
 (2)由贵公司、大学、组织等的代表准备的推荐信 视情况提出
 (3)与每个领域的贡献相关的其他适当材料
⑮ 了解书 1份

*1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请自由填写需要永住的原因。
 ・如果是日语以外的语言,则需要翻译。

*2 请省略个人编号相关事项(My Number),但不要省略任何其他信息。

*3 如果您是个体经营者,您必须亲自证明您的职业。

*4 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都失业,请在说明表(自由格式)中注明并提交。

*5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由区役所、市役所、居住地的市政府机关发行。
 ・只要证明书能显示您的年总收入和纳税状况(无论您是否纳税),任何一个都可以。
 ・如果您居住的区政府、市役所、政府机关没有签发最近 3 年的证明书,请提交已签发期限最长的证明书。
 ・刚抵达日本或搬家时,证明书不是由当地的区役所、市役所、政府机关发行的,请咨询最近的入国管理局。

*6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近3年中,如果有未特别征收住民税(从工资中扣除)的期间,请提交该期间的信息。
 ・过去 5 年连续缴纳住民税(从工资中扣除)的人,无需提供B的资料。请仅提交A中列出的材料。
 ・可以提供网络存折屏幕的副本(显示交易历史的内容)。但是,仅限于以无法修改的方式打印的项目(不接受 Excel 文件等)。

*7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由居住地管辖的税务机关发行。欲了解更多信息,包括税务局的位置以及如何提出索赔,请查看国家税务局网站。
 ・纳税证明(第3部分)证明您申请认证的税目截至认证日期没有未缴税款,因此无需指定目标期限。
 ・请提交全部 5 种税金的纳税证明。

*8 您的网络存折屏幕的副本(显示您的交易历史记录的内容)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必须在不进行任何修改的情况下打印(不接受 Excel 文件等)。

*9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含有基本养老金号码的文件,请在提交前确认基本养老金号码无法通过涂黑等方式恢复。
 ・加入国民年金以外的养老金(厚生年金等)的情况下,请提交A或B的资料。
 ・加入国民年金2年以上的人,除了A或B的资料外,还请提交C的资料。
 ・如果您在过去两年中一直是国民养老金计划的连续成员,请提交C中的材料。 如果难以提交过去两年(24 个月)的C项材料,请提交一份原因说明和A或B项材料。

*10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已收到日本年金协会年金服务通知书的人员(35 岁、45 岁或 59 岁生日当月),请提交<目录>中”○年金服务(请确认)”一栏中列出的所有材料。
 ・虽然每年都会发送明信片式的普通邮件,但由于无法确认所有期间,因此不能用作提交文件。
 ・可以联系日本年金机构的联系方式申请“年金定期信”(显示整个期间的养老金记录信息)(大约需要一个月)。

*11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请注意,“年金网”仅支持日语,不支持外语。
 ・您可以在日本年金服务官网上注册年金网。 请注意,注册过程可能需要 5 个工作日。
 ・申请时最近 2 年内已加入国民年金的人,可在“每月养老金记录”中找到“国民年金记录(每月的缴纳情况)”。请同时提交印刷屏幕。

*12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如果您最近两年加入了国民年金,请提交该期间的所有收据(复印件)。提交请。如果您在提交申请时遇到困难,请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原因。
 ・如果您已在过去 2 年内加入了国民年金,并且可以提交过去 2 年(24 个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复印件)副本,请在 A 中提交材料或 B. 无需提交。

*13 提交记载有保险人编号和被保险人的符号/号码的文件(包括复印件)时,请将这些号码涂黑,并以无法恢复的状态提交符号/密码。

*14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如果您目前已加入健康保险,请提交。
 ・如果您在过去两年内继续加入健康保险,则不需要A至D的文件。

*15 如果您目前已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请提交。

*16 如果您在过去两年内加入过国民健康保险,请提交。

*17 如果您在过去两年内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请提交该期间的所有收据(复印件)。如果您在提交申请时遇到困难,请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原因。

*18 如果该业务属于健康保险协会,并且难以提供A中的保险费收据(副本)、日本年金机构发行的社会保险费支付证明或B中的社会保险费除缴纳确认书(申请书)外,还请提交您所在辖区的健康保险协会出具的证明其管理的健康保险费缴纳情况的文件。

*19 请提交申请人(雇主)保存的过去2年中作为雇主的所有期间的收据(副本)。 如果无法提交所有期间的收据(副本),请提交A。

*20 申请书样式及申请方法请参阅日本年金服务官网

*21 申请永久在留前三年获得的积分,请按照现行积分计算表计算。但除⑨外,还请提交三年前的高技能人才积分计算表以及当时可加分项目的文件,计算三年前的高技能人才积分几年前,如果您能证明您当时的分数在70分或以上(根据该表计算),则不适用。

*22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请提交确认总分在 70 分以上的文件。无需提交所有适用项目的证明。
  ・高级人才积分计算表中列出了证明材料的基本示例(此页)。

*23 注册事项证明可通过法务局官网在线申请。 *24 如果您无法出示护照或在留资格证明书,请提交书面说明并说明原因。 *25 如果申请人以外的人为申请人申请永住,来办公室的人必须携带申请人的在留卡复印件。应用请携带本人的在留卡。如果您已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请一并出示该许可。

  • 80分以上且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的人
 
① 永住申请表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② 照片(长4cm x 宽3cm)1张
③ 理由书(※1) 1份
④ 包括申请人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的在留卡(*2)复印件各一份
⑤ 证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抚养人职业的下列文件之一
 (1)如果您在公司等工作。
  在职证明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2)如果您是个体经营者等(*3)
  a.最终纳税申报表 1 份
  b.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如有)
 (3)其他情况(*4)
  职业相关手册(自由格式)和支持材料 视情况提供
⑥ 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属最近(过去一年)收入和纳税状况的文件
 (1)住民税缴纳状况证明材料
  A 最近一年的住民税课税(或免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记载当年收入总额及纳税状况)(*5)各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B 证明过去一年中按时缴纳了住民税的资料(存折复印件、收据等)(*6)
 (2)确认国家纳税状况的材料
  预扣所得税、重建特别所得税、自评所得税、重建特别所得税、消费税、地方消费税、继承税、赠与税的纳税证明(第3部分)(*7)
 (3)其他的
  以下收入证明之一(*8)
  a.储蓄存折副本 视情况提供
  b.与上述类似的内容 视情况提出
⑦ 申请人及其家属的公共养老金、公共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1)最近(过去1年)公共养老金保险费缴纳状况的证明材料(*9)
  A “年金普通邮件”(显示整个期间的养老金记录信息)(*10)
  B 年金网“每月养老金记录”的打印屏幕(*11)
  C 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复印件)(*12)
 (2)最近(过去1年)公共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证明材料(*13)
  A 健康保险证(复印件)(*14)
  B 国民健康保险证(复印件)(*15)
  C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缴纳证明书(*16)
  D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收据(复印件)(*17)
 (3)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是社会保险适用企业的业主(*18)
  A 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复印件)(*19)
  B 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确认(申请)表(均用于证明/确认是否存在未缴纳情况)(*20)
⑧ 高级人才积分计算表等
 (1)申请永住时按高级人才1号A、高级人才1号B、高级人才1号C计算的(限80分以上)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2)积分计算结果被认定为80分以上、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的“高级人才”。
  高级人才积分计算结果通知书副本(附表第27-2号)(*21)
 (3)根据上述(2)的高级人才积分计算结果通知,未收到80分以上通知的人。
以申请永住前一年计算(仅限80分以上)(*22) 1 概要
⑨ 各积分计算项目的证明材料(*23)
⑩ 以下文件之一证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抚养人的资产
 (1)适当的储蓄存折副本(*8)
 (2)不动产登记证(*24)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3)与上述 (1) 和 (2) 类似的项目 (*24) 视情况提出
⑪ 护照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出示)(*25)
⑫ 申请人的在留卡(出示)(*26)
⑬ 身份保证相关材料
 (1)个人担保以下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2)担保人相关材料如下:
  明确保证人身份的文件(驾驶执照副本等)
⑭ 与对日本的贡献相关的材料(如果有)
 (1)适当的表彰证书、感谢信、授予等的复印件
 (2)由贵公司、大学、组织等的代表准备的推荐信 视情况提出
 (3)与每个领域的贡献相关的其他适当材料
⑮ 了解书 1份

*1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请自由填写需要永住的原因。
 ・如果是日语以外的语言,则需要翻译。

*2 请省略个人编号相关事项(My Number),但不要省略任何其他信息。

*3 如果您是个体经营者,您必须亲自证明您的职业。

*4 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都失业,请在说明表(自由格式)中注明并提交。

*5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由区役所、市役所、居住地的市政府机关发行。
 ・只要证明书能显示您的年总收入和纳税状况(无论您是否纳税),任何一个都可以。
 ・如果您居住的区政府、市役所、政府机关没有签发最近 3 年的证明书,请提交已签发期限最长的证明书。
 ・刚抵达日本或搬家时,证明书不是由当地的区役所、市役所、政府机关发行的,请咨询最近的入国管理局。

*6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过去一年中,如果有未特别征收住民税(从工资中扣除)的期间,请提交该期间的信息。
 ・过去 5 年连续缴纳住民税(从工资中扣除)的人,无需提供B的资料。请仅提交A中列出的材料。
 ・可以提供网络存折屏幕的副本(显示交易历史的内容)。但是,仅限于以无法修改的方式打印的项目(不接受 Excel 文件等)。

*7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由居住地管辖的税务机关发行。欲了解更多信息,包括税务局的位置以及如何提出索赔,请查看国家税务局网站。
 ・纳税证明(第3部分)证明您申请认证的税目截至认证日期没有未缴税款,因此无需指定目标期限。
 ・请提交全部 5 种税金的纳税证明。

*8 您的网络存折屏幕的副本(显示您的交易历史记录的内容)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必须在不进行任何修改的情况下打印(不接受 Excel 文件等)。

*9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含有基本养老金号码的文件,请在提交前确认基本养老金号码无法通过涂黑等方式恢复。
 ・加入国民年金以外的养老金(厚生年金等)的情况下,请提交A或B的资料。
 ・如果您在过去一年内加入了国民年金制度,除 A 或 B 中的资料外,还请提交 C 中的资料。
 ・如果您在过去一年中继续加入国民年金,鸬鹚请提交材料。如最近一年(12个月)提交C项材料有困难的,请提交说明理由及A或B项材料。

*10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已收到日本年金协会年金服务通知书的人员(35 岁、45 岁或 59 岁生日当月),请提交<目录>中”○年金服务(请确认)”一栏中列出的所有材料。
 ・虽然每年都会发送明信片式的普通邮件,但由于无法确认所有期间,因此不能用作提交文件。
 ・可以联系日本年金机构的联系方式申请“年金平信”(显示整个期间的养老金记录信息)(大约需要一个月)。

*11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请注意,“年金网”仅支持日语,不支持外语。
 ・您可以在日本年金服务官网上注册年金网。 请注意,注册过程可能需要 5 个工作日。
 ・申请时,过去一年已加入国民年金的人,请确认“月度养老金记录”中的“国民年金记录(月度缴纳状况)”,并提交打印的画面。

*12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过去一年加入过国民年金的人,请提交该期间的所有收据(复印件)。提交请。如果您在提交申请时遇到困难,请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原因。
 ・如果最近一年全年都加入了国民年金,并且可以提交最近一年(12 个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复印件,请提交A或B的材料。无需提交。

*13 提交记载有保险人编号和被保险人的符号/号码的文件(包括复印件)时,请将这些号码涂黑,并以无法恢复的状态提交符号/密码。

*14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如果您目前已加入健康保险,请提交。
 ・过去一年持续加入健康保险的情况下,不需要A到D的文件。

*15 如果您目前已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请提交。

*16 如果您在过去一年内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请提交。

*17 如果您在过去一年内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请提交该期间的所有收据(复印件)。如果您在提交申请时遇到困难,请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原因。

*18 如果该业务属于健康保险协会,并且难以提供A中的保险费收据(副本)、日本年金机构发行的社会保险费支付证明或B中的社会保险费除缴纳确认书(申请书)外,还请提交您所在辖区的健康保险协会出具的证明其管理的健康保险费缴纳情况的文件。

*19 请提交申请人(雇主)保存的过去1年中作为雇主的所有期间的收据(副本)。 如果无法提交所有期间的收据(副本),请提交A。

*20 申请书样式及申请方法请参阅日本年金服务官网

*21 当您被认定为“外国高级人才”并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或在留资格变更许可时,将会收到通知。

*22 请根据现行积分计算表计算申请永久在留前一年的积分。但除⑨外,还请提交一年前的高级人才积分计算表以及当时符合积分条件的项目。如果能证明自己的分数达到80分或以上,则不在此限。届时根据表格计算即可。

*23 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请提交确认总分在 70 分以上的文件。无需提交所有适用项目的证明。
 ・高级人才积分计算表中列出了证明材料的基本示例(这一页)。

*24 注册事项证明可通过法务局官网在线申请。

*25 如果您无法出示护照或在留资格证明书,请提交书面说明并说明原因。

*26 如果申请人以外的人为申请人申请永住,来办公室的人必须携带申请人的在留卡复印件。应用请携带本人的在留卡。如果您已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请一并出示该许可。

 

入境管理厅(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主页上也可以下载“永住许可申请书”(PDFExcel)、“身份保证书”(PDF)、“身份保证书(英语)”(PDF)、各语言的“谅解书”等资料,请务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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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本良太
柳本良太
行政书士/司法书士
行政士柳集团的代表合伙人。
24 岁时,他同时通过了国家司法代书人、行政代书人和贷款业务主管考试。
在一家大型资格预科学校担任专职讲师期间,他创办了自己的法律事务所,担任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目前已有超过 15 年的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的经验。
他曾在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护理机构和专业协会举办研讨会、讲座和演讲,目前有 60 多场讲座。
他还活跃在与外国人有关的行业的许多其他领域,如担任法务省认定的日语学校的董事长,以及房地产公司(可处理外国人事务)的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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